学院心理咨询室设在文法学院大楼515室,是一个集谈话室、宣泄室、读书角为一体的多功能工作室,旨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、增强自我调节能力和促进身心全面发展,并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实际中遇到的心理困扰,守护学生心理健康,助其茁壮成长。
服务目标:认识生命、欣赏生命、热爱生命、珍惜生命
服务原则:真爱自我、善待他人、和谐共进
一、功能作用
1.面向全院师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,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小课堂及讲座;
2.做好新媒体日常运营,精选每日推送以缓解学生心理压力,提高学生生活质量;
3.提供预约咨询服务,倾诉学生心声,助其消除烦恼;
4.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丰富学生生活,促进和谐成长。
二、人员配备
文法学院心理咨询室现有专职心理咨询师三名,基本信息及预约方式如下:
姓名 | 性别 | 预约电话 | 备注 | |
陶新荣 | 男 | 81652092 | 13251716 |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|
张晶 | 女 | 81652102 | 109629058 |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|
李雅兰 | 女 | 81652980 | 2877506350 | 河南大学应用心理硕士 |
三、工作制度
为保障心理咨询室正常有效地开展工作,切实起到服务师生,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,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:
1.心理咨询室负责人要做好日常管理和来访者咨询接待工作;
2.保持心理咨询室卫生整洁,温馨宜人,做好设施设备及环境的每日消毒工作;
3.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计划和组织工作及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行。
4.做好资料及咨询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,并不断总结经验,提高工作技能,完善服务内容,确保活动的有效性。
5.坚持遵守保密原则、理解与支持原则、积极心态培养原则和来访来询自愿原则。
6.主动向学校心理健康中心汇报工作开展情况,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,有效地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。
预约咨询:
心理工作室负责人:李雅兰老师
联系方式:17764026386
电子邮箱:2877506350@qq.com15237602095@qq.com
预约心理咨询方式:
1.电话预约:027-81652097
2.当面预约:文法学院515心理咨询室
开放预约的时间:周一至周五,8:30—11:30 14:00—17:00。
咨询须知
1、提前与心理咨询师负责人或咨询师预约时间。
2、咨访双方如临时有事,需彼此提前告知。
3、咨询开始前需签署保密协议,并详细解释保密例外原则。
4、短程咨询一般为12次,每次咨询为50分钟,根据来访者具体情况,每周设置1-2次咨询。
5、咨询一般流程为:前4次咨询是评估性的咨询,包括了解详细信息,建立咨访关系,制定咨询目标等,第5次开始正式进入咨询,最后2次会进行结束与告别。